蝶恋花翻车主因 过弯前4限速牌「司机仍超速39公里」

检方查出,该路段转弯前设有4面限速告示牌。(图/记者张曼苹翻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蝶恋花樱团游览车翻车酿33死11伤,士林地检署今天(10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4点调查结果。检方调查,过弯前之路段除立4面减速标示牌地面划有2处减速边线,进弯道时更设有山形箭头导标,共计11处减速警示,但该游览车在肇事前8秒,时速为84公里,随后加速至98公里,最后撞击时为79公里,显然超过过弯限速40公里。

检方表示,国道五号北向进南港系统交流道前100公尺处,速限为80公里,随后该路段均设有限速50公里、「前方弯道、减速慢行、限速40公里」等4面减速标示牌;又进入弯道前,地面再划有2处减速边线;同时进入弯道时,每相隔约20公尺即设有山形箭头导标,合计共11处,堪认该路段在速限及相关警示上均有做足标示。

▲康姓司机在转弯前虽有减速,但仍超过该路段速限。(图/记者张曼苹摄

不过,根据后车行车记录器及肇事车辆行车记录器(大饼),检方发现,该肇事游览车在事故发生前8秒,时速为84公里,随后更加速至98公里,最后撞击时为79公里,虽然肇事车辆于撞击前确有减速,但仍明显超过该过弯限速40公里。

至于肇事车辆机件结构部分,经相关单位鉴定,轮胎深度均尚未磨损胎面磨耗指示点,刹车系统测试正常,车身长、高和宽度也都符合规定,最近3次验车记录均合格。检方表示,此案今以「相」字案报结,不过被害者家属有意对蝶恋花周比苍父子友力通运公司负责人等共4人提告,若正式收到书状后,将会立案侦办。

▼士林地检署今天召开记者会说明。(图/记者张曼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