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花翻车33死原因出在超速过弯 周比苍父子免责

蝶恋花旅行社樱团日前于国道5号翻覆。(图/记者柳名耕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蝶恋花旅行社国道翻车33死意外,案发后检警侦办旅行社负责人周比苍周继弘父子等人的刑责士林地检署在9月间周氏父子等8人做出不起诉处分案经家属向高检署提出再议,高检署15日驳回再议,周氏父子不起诉确定,免除刑责。

蝶恋花旅行社武陵农场赏樱团游览车,今年2月13号晚间9点许,行经国道5号南港系统交流道时,在匝道外翻覆,车辆摔落边坡,造成33人死亡,11人轻重伤。士检分案调查清查周氏父子、友力通运公司负责人黄清河肇事司机康育薰(已殁)等人的业务过失致人于死刑责,并在9月间公布调查结果。士检认定康在经过交流道弯道时未及时减速,所以肇事主因是超速过弯。

另外外界质疑康超时工作,士检当时也提出康的出车纪录,康当天自上午8时6分出门至晚上8时57分事发时,扣除在武陵农场休息3小时驾车时间近9个半小时。但士检认为,本件连续出勤及超时驾车以致晃神疏忽而未减速过弯,仅为肇事的可能原因之一,而非唯一必然的原因,所以也排除司机疲劳驾驶的肇事原因。

外界另质疑车体结构、验车保养、煞车系统、胎纹深度等等问题,士检也一一清查,认为全都符合法令,并非肇事原因。另外司机是否因请假遭到旅行社刁难,而导致连续工作,这部分士检也认为查无实证,不予究责。

▲蝶恋花旅行社负责人周比苍。(图/记者张曼苹摄

最后士检对周氏父子、黄清河等6人做出不起诉处分,另外康育勋领队萧如进,两人在车祸中身亡,一并做出不起诉处分。家属不服,向高检署提出再议,高检署支持士检见解,驳回再议,全案若无新事实、新证据,将就此确定,周氏父子就此免除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