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列员工福利金 留意眉角
企业提供员工福利相关课税规定
揽才、留才和宠才近年蔚为企业新时尚,其中职工福利委员会(职福会)在企业员工福利常扮演要角。依税法规定,员工相关福利活动应先由职福会福利金项下列支,不足时才可以由企业补足以其他费用列支。
实务上,国税局查核时,可能要求企业提示职福会存折,确认福利金已经用罄,否则在职福会专户余额范围内,可能否准认列部分职工福利费。
依规定,平时雇用职工50人以上的公司行号应成立职福会,企业提拨职工福利金为职福会主要财源。
依照税法职工福利金相关规定,企业提拨福利金限额包含创立或增资时资本总额5%内一次提拨但分五年认列、每月营业收入总额内提拨0.05%~0.15%、下脚变价收入20%~40%等。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张瑞峰强调,透过职福会筹办职工福利活动隐含许多税务遵循议题,企业宠才之余,也要兼顾相关税务议题。
举例来说,甲公司2022年实际提拨职福金1,000万元,加上当年度举办相关活动合计支出1,200万元,此时若甲公司只以职福会专户支应其中500万元,剩余700万元由甲公司负担,因职福会尚有500万余额可支付应优先支应,故甲公司负担700万元中的500万元可能被税局调整剔除,仅能认列职福会专户不足数的200万元。
张瑞峰建议,企业在规画福利活动时,应留意动支资金的来源及先后顺序,在符合劳动部相关规范下,评估是否优先使用职福会专户资金,不足部分再由企业支付,以确保费用于税务申报时可全额扣除。
由于职福会的福利金含有职工薪资提缴的部分,张瑞峰也提醒,如果职福会给与员工的各项补助是以职工历年自薪资提缴部分发给,因系职工自行提拨,该部分薪资已于取得年度课征所得税,当然免再计入员工所得课税,职福会帐簿应得明确区分收入来源与动支项目。
以常见的员工旅游为例,如果是以现金定额补贴、统一发给旅游票券等非团体旅游性质者,属企业或职福会对员工补助,由企业发给时应并入员工薪资所得扣缴申报;由职福会发给,则免予扣缴但年底应列单申报员工其他所得。
但若属团体旅游性质者,且取得以职福会或企业为擡头单据凭证,则免视为员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