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公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30日发表「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修订草案适用范围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路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建立与风险状况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并搭建反洗钱系统,设立或指定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有效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陆媒报导,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于6月份召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31届第3次全会表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完善反洗钱国际标准、加强反洗钱监管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易纲曾强调,大陆高度重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6月份公布已启动修订反洗钱法,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纳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