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时内没做核酸,要负法律责任?收到此类短信注意了!
6月3日中午,一名50岁左右男子匆匆赶到坂田某核酸检测点,请求工作人员马上为他核酸采样。而工作人员核验信息后,发现他两天前做过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无需再检。
“如果不再做一次的话,我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男子着急地说。
在现场维持秩序的龙岗公安分局坂田派出所民警王磊察觉到了异样,将男子带到一边了解情况。
原来,男子姓邱,刚刚收到一条短信:
亲爱的市民,按疫情防控要求,请您于6月1日14时30分到福田体育公园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请在收到短信后三小时内前往……
后面还附有一条链接,要求按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看要“追究法律责任”,邱先生便慌了神,于是出现开头一幕。民警王磊告知邱先生这是诈骗,千万不要点击链接,随后对他进行了反诈骗宣传教育。
骗子通常冒充“疫情防控中心”工作人员或医生护士,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要求配合登记信息,为下一步诈骗做准备;
或者谎称事主手机号涉嫌发布假新冠疫苗信息为由,要求配合调查,然后主动将事主电话转接至所谓的“公安局”,诱导受害人转账进行“资金清查”。
深圳龙岗警方提示,无论骗子冒用哪个机关的名义,骗局最后一步会诱导填写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或转账。市民接到可疑电话或信息,可以拨打110、96110咨询,也可以直接到现场找民警咨询。
来源:深圳新闻网
美编:张兴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