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307小时月薪16K!面馆身障员工烫伤送医 竟无劳健保

工作被烫伤未有劳健保的张男(左)和母亲(右)由劳动党人员陪同在店外抗议。(罗浚滨摄)

竹北市知名的面馆雇用的张姓中度身障者,在搬热汤时不慎烫伤脚部,送医发现未有劳健保,劳动党县议员罗美文13日带同被害人在店外抗议,指张男工时长达307小时,薪水仅16000元,剥削身障劳工。雇主承认行政作业疏失,未将张男投保劳健保,强调绝无任何剥削劳力情事。

雇主说,该店长期与光华智能发展中心合作雇用特教生长达20年,张男的母亲在该店工作,希望儿子也能来工作,2013年同意让张男任临时人员,在厨房从事摆放碗盘及装筷子的工作,张男期间数度因身心状况主动离职又复职,都有投保劳健保。

雇主说,张男在今年1月复职,3月11日曾姓身障者请张男一起擡热汤上车,汤桶不慎翻覆,热汤流进张男的雨鞋内,造成张男右脚受烫伤,送医时才发现未有劳健保。

雇主解释张男复职时,刚好是农历年期间,行政人员忙碌造成的疏失,已在5月16日完成劳健保加保,并且同意让张男休养3个月,薪资照付,并全额负责医疗费。

对于外指控张男工时长达307小时,薪水16000元的问题,雇主指张男下午2点到5点在厨房吃饭和休息,午休时间没有打卡,新到职的会计小姐没有核实扣除,造成累积307小时工时的误解。

由于张男是中度身障者,产能较一般工作能力之人为低,以实际工作状况,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调整月薪,绝无任何剥削劳力的情事。

面馆律师张婉娟指出,劳动党未详加探究实情,对面馆做错误评价,实感遗憾,本事件已向县府申请劳资争议调解。

县府劳工处长刘家满表示,雇主未对聘用人员投保劳健保,将由劳保局处理,衍生的职灾问题,该处已协助劳工职业灾害补助,并安排劳薪关系和谐促进会进行调解,全力保障劳工的权益。

刘家满并说,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40条,庇护性就业身心障碍者,得依其产能核薪,该身障者薪水16000元非基本工资的问题,将会查核确实出勤的状况、厘清。

劳保局表示,雇主未对所属劳工投保,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第96条,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同时依「劳工保险条例」第72条,按雇用日起至参加保险之前一日,处应负担保险费金额4倍罚锾,此外劳工所受损失,也要由雇主按「劳工保险条例」规定给付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