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推医护权益保障法 支持吹哨者上报新疫情

新冠疫情爆发,医护人员权益受到各界重视。(图/路透社)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上海市政府30日下午正式发布全大陆首部《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支持医生有权直接报告新发现、存在传染危害的新型疫情,并从严管控医闹」行为,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安全。

事实上,由于近年大陆「医闹」事件频发,加以新冠肺炎疫情报发后,「吹哨者」李文亮事件,以及官方鼓励要弘扬医护人员奉献精神等,各地积极推动相关权益保障办法。

▲医护人员搬运新冠肺炎隔离患者。(图/路透)

上海自今年3月起组成专班,推动立法工作后,于12月30日先于其他省市颁布,办法包括总则职业权益保障、执业环境保障、涉医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附则等共5章42条内容,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说,《办法》除了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感染控制管理方面责任进行细化,针对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还明确了医疗卫生人员报告、提出建议以及免责的权利,明确了接受人员派遣时的权利;另外,还包括其休息时间、心理健康薪资待遇、补助补贴等方面的权利保障。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存在传染危害的新型病例,有权直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高级别的防护措施;医疗卫生人员因判断错误而报告的,依法免除其法律责任

上海市政府还提到,近年来医闹、暴力伤医现象医患纠纷仍不时发生,妨碍了正常医疗秩序减损了广大患者就医权益。因此,办法明确针对医疗人员的禁止行为,以及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的保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还可汇总相关失信(医闹背景)人员讯息,推送到上海的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保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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