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2个月6度卖春!姊姊傻傻变马伕 62岁男30万和解换缓刑

桃园62岁高姓男子见15岁少女晴晴(化名)缺钱花用,竟向她提议以每次2000至2500元不等的代价发生关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徐恺昕/桃园报导

桃园62岁高姓男子见15岁少女晴晴(化名)缺钱花用,竟向她提议以每次2000至2500元不等的代价发生关系,晴晴答应后于2个月内与高男交易6次,直到晴晴妈妈惊觉有异事件曝光法官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高男有期徒刑1年6月,但因高男以30万与对方父母和解,获判缓刑4年。可上诉。

男见15岁的国中少女晴晴想赚钱,便对她开出条件,以每次2000至2500元不等的代价发生关系,晴晴答应后就开始瞒着家人,在2018年4至6月间一共6次,请托不知情的姐姐机车载她去高男住处,与高男发生性行为。同年6月某日,晴晴妈妈惊觉女儿手机常出现奇怪讯息,惊觉有异,性交易事情才曝光。

法院审理时,勘验晴晴于恩主公医院开立的处女膜伤害诊断书,认定高男犯行属实。法官认为高男明知晴晴未满16岁,对性自主决定权及认知未成熟,还与她发生关系,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共6罪,判高男有期徒刑1年6月,但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双方以30万达成和解,晴晴父母也同意给予缓刑,最后判高男得缓刑4年,但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并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与晴晴联络。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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