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始经法院判决财产 应以死亡日时价计算遗产

举例说明,甲君生前购买十笔土地借名登记在乙君名下,甲君的继承人在甲君100年1月10日死亡后,向乙君请求返还土地所有权,经乙君拒绝,甲君的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君返还借名登记的土地,全案于112年3月7日经终局判决确定,乙君应将该10笔土地返还予甲君,甲君的继承人应于判决确定日112年3月7日起算6个月内(即112年9月6日之前)补申报甲君遗产税,该10笔土地的遗产价值,应以甲君死亡日(100年)的土地公告现值计算。

被继承人死亡后经法院判决确定为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继承人申报遗产税时,要以被继承人死亡日该财产的时价(土地按公告现值估算)计算遗产价值,而不是按判决确定日的时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