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17年未修...障團盼設自立生活專章 個人助理助起居

身心障碍权益保障法17年未修,立法委员王世坚等人今天举办第3场公听会,身障团体代表关注身障权法草案中的自立生活专章,盼透过专章订定,贴近联合国身障者权利公约。记者林琮恩/摄影

攸关全台130万身心障碍者权利的「身心障碍权益保障法」立法17年未修,立法委员王世坚等人今天举办第3场公听会。身障团体代表关注身障权法草案中的自立生活专章,盼透过专章订定,贴近联合国身障者权利公约(CRPD),以提升个人助理时数让障碍者融入社区,别让身障者连起床都困难。

台湾身心障碍者自立生活联盟理事长林君洁表示,CRPD内国法化10年,卫福部官员在近期会议中,却仍认为障碍者只是不断向中央「要人力、要时数」,但个人助理时数对障碍者来说就像赖以为生的空气,在没有足够人力协助的情况下,障碍者连起床都难,遑论安排自身生活,提供充分时数支持障碍者,才能让障碍者融入社区生活,符合CRPD精神。

立法委员范云表示,身障团体期待身障权法能设置自立生活专章,保障个人助理使用权利,自己曾与已逝人权律师陈俊翰母亲谈及此事,当时陈母也反应,必须挪用时数才能满足陈俊翰生活起居,且陈母自身也投入照顾行列,「身权法的目标应是不让障碍者家人变成专职照顾者,个人助理是无障碍化重要方向。」

卫福部正着手研拟身权法草案,立法委员洪申翰说,民间团体提出对于自立生活专章的期待,卫福部应在草案中落实,但比起专章,自己更重视资源之间的连结,例如障碍者一方面要使用长照资源,同时也需要个人助理协助,目前服务之间彼此整合性不佳,未来应该就长照、个人助理、外籍看护服务进行整合,提升障碍者使用时的方便性。

据卫福部社家署书面报告,民国100年自立生活支持服务纳入身障权法第50条,成为法定服务项目,并于身心障碍者个人照顾服务办法及身障者服务人员资格训练及管理办法中,明订自立生活支持服务内容、专业人员资格等;112年起放宽相关规定,提升个人助理待遇,采定额方式减轻障碍者自付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