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生活补助资格审核加计「娘家财产」 南市社会局澄清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长陈荣枝指出,身障生活补助审核注意事项的调整,系因回归《社会救助法》规定,并非由审计处提出纠正。(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针对身心障碍生活补助的资格审查,从今年元旦起纳入「娘家」财产计算,导致全市1300名身障妇女的补助被取消,引发不分蓝绿议员关重关切,要求放宽审查标准,善尽照顾弱势的责任。社会局澄清说,此案系因回归《社会救助法》规定所进行的审核调整,并非由审计处提出纠正。
社会局表示,身心障碍生活补助系依《社会救助法》第5条规定,主动进行修正调整。台南市县市合并后,因原台南县、市对身心障碍生活补助审核规定有所不同,社会局依《社会救助法》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等规定,全盘检视法规后,进而研拟修正身障审核注意事项的名称及条文,希望将有限资源运用于扶助经济弱势身障者。
社会局长陈荣枝25日在议会临时会进行「弱势过好年」专案报告时,也强调此次身障生活补助审核注意事项的调整,系因回归中央的《社会救助法》规定,所进行的审核调整,并非由审计处提出纠正。
社会局说,依《社会救助法》规定,身障者生活补助对象均应列计申请人的配偶及一等直系血亲,其家庭应列计人口,包含申请人的配偶、父母与子女;亦即不论申请人为男性或女性,各申请人均需纳计其直系血亲的动产、不动产等收入并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