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学弟儿子车祸肇逃案 前法官高明哲被控关说...无罪确定

▲前法官高明哲遭控枉法裁判,获得无罪确定。(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最高法院前法官萧仰归,在法官任内因儿子犯下肇事逃逸罪,竟向当时高等法院承审合议庭审判长高明哲关说,让儿子改判无罪确定。高明哲退休后被依枉法裁判罪起诉,一二审均获判无罪,检方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5日驳回上诉确定,高明哲无罪确定。

检方起诉指出,萧仰归的儿子萧贤纶,1998年刚从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就因开车撞到人后落跑,被基隆地检署依照「肇事逃逸」罪嫌提起公诉。基隆地院一审将萧贤纶判刑6月、缓刑2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萧仰归担心儿子有前科不能报考律师、司法官,因此向承审案件的高等法院合议庭审判长高明哲关说。

高明哲接受请托后,于2000年1月5日与受命法官高玉舜开审理庭,高明哲在法官通道内,主动向高玉舜表示,希望本案可以判无罪。之后高明哲等3名法官评议后,中间一度争执,但最后高玉舜指称,自己原本打算制作上诉驳回的判决书,但高明哲以审判长的身分影响陪席法官林洲富,并制作无罪判决书,全案因此以2比1评议为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检方未上诉,萧贤纶获判无罪确定。全案爆发后引起不少争议,高明哲退休后,被检方依枉法裁判罪起诉。

一审判决高明哲无罪,检方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传唤当时合议庭的另一名法官林洲富,林洲富证称当时评议的过程确实有争执,但并未有枉法裁判之问题;证述内容与高玉舜的供词明显不同。高院最后基于「无罪推定原则」,驳回检方上诉。检方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高明哲无罪确定。

而卷入本案的法官,在事发后仅剩高玉舜仍担任法官,是司法院司法行政厅厅长;另外包含萧仰归、高明哲、林洲富全都从法官退休,转任律师。萧仰归最后也遭「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决议休职6个月,高明哲则降2级改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