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高明哲被控枉法裁判二審無罪 高檢提上訴
前法官高明哲被控接受前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关说,判决萧仰归儿子萧贤纶无罪。检察官依枉法裁判罪起诉高明哲,一二审均判无罪,高检署认为判决违反经验法则,已提上诉。
承审高明哲被控枉法裁判案的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法官在评议程序中为使合议庭成员交换意见,相互沟通以获取共识,当时的审判长高明哲尝试说服受命法官的行为并不违反常理,仍判决无罪。
台湾高等检察署指出,高明哲当时身为审判长,违反法界常规,在受命法官高玉舜写好无罪判决后,一再于评议程序中试图说服高玉舜,此部分违反经验与论理法则,因此提起上诉,案件将由最高法院审理。
全案缘于,萧仰归的儿子萧贤纶于民国97年10月间撞伤1名机车骑士,未停车就离去。检察官依肇事逃逸罪起诉,基隆地方法院判萧贤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萧贤纶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受命法官高玉舜认为一审判决无误,但审判长高明哲涉嫌接受多年好友萧仰归关说,主张萧贤纶无罪。合议庭最后判决无罪,因检察官未上诉,无罪确定。
事后法官论坛传出萧仰归疑涉关说的讨论,监察院调查后弹劾萧仰归、高明哲,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已改制惩戒法院)于100年间议决,萧仰归休职6个月、高明哲降2级改叙,2人都转任律师。
台湾高检署也针对肇逃案提起再审,由高院审理。萧贤纶具状撤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6月徒刑,缓刑2年确定。
监察院另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北检查出,萧仰归涉于98年11月间向高明哲关说,希望改判无罪,以利就读法律系的儿子将来得以通过司法官考试;高明哲企图使其他法官一起接受关说,并曲解卷内不利于萧贤纶的证据,判决无罪。
北检依刑法第124条枉法裁判或仲裁罪起诉高明哲,并请法官宣告褫夺公权,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及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均判高明哲无罪。
前法官高明哲被控接受前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关说,判决萧仰归儿子萧贤纶无罪。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