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物歲入740萬 北捷挨批
台北捷运预估今年遗失物岁入达740万元,但议员质疑,若无人认领就归北捷所有、私下转卖成了北捷收入,会有争议,应比照民法由警方通知处理。北捷表示,北捷遗失物数量庞大,因此市府委托北捷处理,未来会参考国内其他捷运公司作法。
依北捷遗失物处理要点,遗失物自最后招领日起逾6个月,或价值在500元以下经公告及招领逾16日,都无人认领,拾得人若为民众,由北市府取得所有权,并授权北捷处理;若拾得人为北捷员工,由北捷取得所有权。
议员洪健益指出,北捷并非司法单位,不应依行政程序法接受委托处理,因民法位阶大于行政程序法,遗失物应先交给警察,如今却变成北捷代为保管、变卖成了捷运公司的收入,恐有争议;且有无认领并未公布,也会让人「合理怀疑」没有善尽通知责任。
议员徐弘庭质疑,北捷对遗失物的处理方式,若经招领仍无人认领,北捷最后找厂商估价,依政府采购法,价高者得,收入归北捷,但是高捷、台铁和高铁,对遗失物是办公开拍卖会处理,只有北捷自己卖掉,把钱放进口袋。
北捷指出,依据民法804条,公共场所管理机关招领后,应将无人认领拾得物交存于警察机关或市府。但是捷运遗失物数量庞大,北市府2014年6月依行政程序法,委托北捷代为处理,依民法807条,遗失物公告招领逾期未认领,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权;拾得人经通知公告后未领取者,变卖收入归属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团体。
北捷表示,2014年曾试办较贵重遗失物网路拍卖,但增加人事、鉴价及受理民众提问等成本,影响日常业务,经评估仍参考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标,未来将参考国内同业作法,再评估是否拍卖。
据统计,近3年北捷拾获现金,单笔最高194万元,由失主认领;较贵重遗失物变卖约9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