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正义不能由民进党定义(桂宏诚)

1989年,美丽岛事件十余位辩护律师陈水扁(左起)、谢长廷、苏贞昌等重聚,商讨如何救援许信良。(董俊斐摄)

民进党抛出党内任公职的同志曾是调查局的「抓耙仔」,虽然成功转移了究责高雄城中城大火的风向,但线民案却持续延烧到更多的党内重量级人士。美丽岛受刑人中刑期最重的施明德,除质疑当年辩护律师团「谁不是特务」外,更指出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的作为「处处显露针对性、权谋性和选择性」,难道「一切依利害关系定论吗?」。

施明德的话犹如举起一把火炬,让我们在政治黑箱中看见民进党的转型正义是假,用来对付包括党内同志、在野党的清算斗争,才是「正义是我说了算」的真相。

施明德还质疑,为什么促转会开放阅览档案的第一批人,居然是毫无政治受害苦难的年轻野百合学运人士?而且施明德是美丽岛事件的总指挥,同案的陈菊都已看过她相关的档案,为何迄今促转会仍未准许施明德阅览自己相关的资料?即使让施阅览档案不会为民进党政权带来政治利益,但也不至于不准他阅览。因此,促转会极可能是害怕让施阅览案卷后,发现促转会选择性地公布、隐藏及扭曲了真相。

美丽岛事件发生在实施军事管制戒严体制的动员戡乱时期,当时游行队伍的火把照亮天际,面对政府下令宪警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集会游行却仍变质成棍棒石块齐飞的暴力攻击事件。因此,若要辩护律师在审判法庭主张民主运动无罪,这既是强人所难,也无法理上的依据。

再说,美丽岛大审在戒严时是由军事法庭审理,执政党当然有能力影响判决的结果,而刑度该如何决定,想必也会受到美国的影响。当时负责与党外沟通的关中在《明天会更好》一书中回忆说,美丽岛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晚上,蒋经国在总统府召集包括他在内的相关党政官员讨论善后事宜。在听完国安局长的报告后,蒋经国做出了指示:「我有一个原则希望你们能尊重接受,我不希望有人被判死刑」。

由此可推知,美丽岛辩护律师的功力如何、是不是「特务」都不重要,即使是特务,当时也难有发挥的余地。至于苏贞昌近日说他当时如何「神勇」,愿挺身为动员戡乱时期的「叛乱犯」站上军事法庭,向国内外阐释被告的主张、信仰和奋斗,及「推开国民党掩盖的真相及谎言」等,就又犯了爱夸耀的老毛病。试问,在苏贞昌口中那么肃杀的威权统治时期,他还能向国内外宣扬被告的理念,难道不是「配合」威权政府演出吗?

美丽岛辩护律师是特务的疑义,是动员戡乱时期遗留下有待或未必需要厘清的历史。此事件发生在美国和中国大陆建交未满1年,国民党明着以限制部分自由与民主的戒严体制来稳定内部,暗地里怕的是中共和美国趁机威胁台湾。然而,台湾现在虽自诩为自由民主体制,但转型正义的作为却充满着黑箱与利益关系的选择。

施明德质疑:「真相是用表决决定的吗?和解是以权谋促成的吗?」当是对促转会最佳的反讽。(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