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五倍券 无法悖离党意(桂宏诚)

行政院将推出振兴五倍券。图为去年推出三倍券(资料照)

在民进党内正国会和英系立委纷纷表达应全民免费领取「五倍券」后,行政院长苏贞昌终以台湾经济成长的成果应让全民共享,以及换购五倍券的1千元可由中央政府吸收负担为由,政策大转弯改为免费领取。甚难想像向来霸道的苏揆愿让步让五倍券变成了「无悖券」,不过主因可能不是希望无悖民意,而是无法悖离党意吧。

据报导,蔡总统日前于官邸内召集数位派系代表、官员和党籍县市首长密商后拍板定案,行政院坚持已久以1千元现金换购5千元振兴券的政策,才决定悬崖勒马发夹弯。这项政策在民进党内似乎形成了茶壶里的风暴,从民进党市议员王世坚公开批判,到党内高层的决策方式,似乎已使得「民进党共产党化」。

苏揆在推动五倍券政策时,既不先与同党立委沟通以取得支持,在同党立委发出反对的呼声时,又采取消极性的说明与沟通之高姿态。此次五倍券政策大转弯,苏揆就像明朝被视为擅权奸臣的首辅严嵩。《明史·严嵩传》有云:「帝虽甚亲礼嵩,亦不尽信其言,间一取独断,或故示异同,欲以杀其势」。苏揆的重大政策既已得不到蔡总统和党内派系的支持,也让我们看到他应该辞职下台的宪法时刻了。

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政府振兴经济的政策虽是给予人民利益,但前提要人民掏出1千元来换,且还混淆视听地美化成具有5倍的购买力。但试问,如果人民不拿出自己的1千元,是否仍可领4千元的振兴券呢?振兴券的政策对象是所有人民,但此振兴经济的政策于执行时,若要得到政府施政的利益,却还须人民先缴钱给政府,此情形悖离民主国家所要求的法治原则,亦即向人民收钱须有法律明定为前提。

苏贞昌有去年以1千元现金换购3千元振兴「三倍券」的前例,自我感觉成效良好,因而无视近3个月以来「封店」的防疫3级警戒,已和去年三倍券是为振兴经济的政策环境大不相同,未能感受到当前应以纾困为首要的政策目标。说来也是个矛盾,苏揆既然说台湾今年上半年的经济成长佳,成果可让全民共享,但今年却要加码到5千元来振兴经济,且社会上更有大量基层庶民店家无以为继,甚至纷纷结束营业而亟待生活纾困。

事实上,日前审计部刚公布的《109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直言行政院所称三倍券有千亿效益的说法,根本没有客观的调查资料可佐证。不仅如此,去年行政院编列510.51亿办理三倍券,光是行政费就占了22.56亿。政府为什么不改发现金,这样就可以减少那么多不必要的行政费?这不免令人质疑,行政费可以用来「振兴」民进党外围组织的经济?最令人纳闷的是,苏揆说免费领取五倍券后,原来的1千元可由中央政府吸收负担,但这1千元是人民依什么法律该付出的呢?

(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