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明年可投票!网炸锅:被隔离的人权比罪犯还不如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应在监狱设置投票所让受刑人投票,引起网友讨论。(示意图/资料照片)

台北监狱一名林姓受刑人日前提起行政诉讼及声请假处分,要求参与明年1月的总统大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应在台北监狱设置投票所让该受刑人行使投票权;相关消息一出瞬间引起全网炸锅,怒批「被隔离的人权比罪犯还不如」。

年满20岁的林姓受刑人表示,因为入狱的关系,他的户籍早在2019年12月就迁入台北监狱,到明年1月13日总统大选前已设籍超过4年,除了在国内持续居住6个月以上,选举投票日时也依然在监执行,应属于「户籍在台北监狱的选举人」,可以参与投票。

对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受刑人是「穿着囚服之国民」,监禁期间除人身自由及附带之居住、迁徙等权利受限,其他公民权利仍受宪法保障,只要有相关维安设备及方法,就应让受刑人投票。

相关消息瞬间在PTT引起讨论,大部分网友怒轰「坐牢可以投,确诊不能投」、「反观确诊的不能投票,可怜哪」、「被隔离的人难道就不算被剥夺?」、「新冠隔离不能投,罪犯可以投」、「被隔离的人权比罪犯还不如」。

不过也有人认为法院的决定没问题,说「犯罪者又没有被剥夺投票权」、「本来就没禁止投票啊」、「没有被监护宣告满足条件本来就有投票资格,监狱内投票早该弄了」、「现在就算被褫夺公权也没有剥夺投票权,只是不能当候选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