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受刑人可投票 中選會:實務上很難公開透明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请中选会主委李进勇、内政部长林右昌、法务部次长黄谋信报告。北高行裁定桃园市选委会应在北监设置投票所,让受刑人投票,桃园市选委会抗告。李进勇表示,开票需要透明公开,在监所内设置投开票所,有实务困难,光这个法务问题,就困扰选务机关。

李进勇说,尊重任何人的受刑权利,尊重判决,如果判决败诉,他内心充满不安。不知要如何在安全状况下,执行假处分的情形,投开票所要设在戒护区里面,还是外面,监所没有规定受刑人可以外出。

李进勇表示,站在选务机关立场,绝对不能跨进去设置投开票所,因为投开票一定要公开才是合法的,光这个法务问题,就困扰选务机关。

黄谋信指出,如果要出监所外投票,在投票行为上没有规范,但能不能在监所内设定,这要尊重规定。如果是在戒护区核心内,大家都不能进去,出监所也不可能,在监所与大门区域设立,这部分会有困难。如果法律面、政策、主管机关要求设立,法务部会在合法机关内克服。

黄谋信说,他们与矫正机关协调讨论过,实务上可能碰到的障碍,都有交换意见,感谢法务部、内政部协助。不过,法务部还不能讲能完全克服,现在要看最高行政法院定案,届时才可能有对策。

李进勇表示,开票需要透明公开,在监所内设置投开票所有实务上困难,光这个法务问题就困扰选务机关。记者季相儒/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