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刑法的追诉权 国家与犯罪者的鬼抓人时间
▲韩剧《Signal》主要剧情在讲犯罪的追诉,主角如何解决那些多年未结的悬案。(图/取自《SIGNAL》脸书)
推荐一部韩国影集《Signal》,这部片大抵在讲犯罪的追诉,主角如何解决那些多年未结的悬案,很多情节其实和法律相关,让人在看的时候也会边想,「换作是台湾,会变怎样」。
第一集剧情相当紧张,在某个刑案的追诉权期限最后一天还没找到犯人,到底是主角先抓到犯人,还是时间先抵达终点?但我们先按个暂停。什么是「刑法的追诉权」?
简单来说,刑法的追诉权就是「不能抓」的期限。刑法追诉权是国家与犯罪者的鬼抓人游戏时间,超过了这个时间,国家就不能再起诉某个犯罪案件,因此最后也不能进到法院审判。
以台湾刑法为例,第80条规定,像杀人、强盗杀人等重罪,追诉期限是30年;酒驾致死、强制性交等罪,追诉期是20年。其他较轻的罪,则是10年或5年。
但你一定会有疑问:「有人犯罪还不能抓?什么歪理?」
有些人认为犯罪不应该有时效限制,否则会让犯罪者更倾向逃跑。但多数国家其实都有追诉权的设计,理由包含:
如果一个犯罪案件经过了很久,那相关的证据很可能随着时间流失或毁损,人证、物证都更难发觉,对于侦查机关来说,时间越久追查成本越大。就算真的进了法院,法官依极少的证据及极久远的事实审判,很容易造成判决的品质下降,是无法还原真相、判断谁有罪无罪。
刑法有个主要目的,是让犯罪者不要再犯、好好做人。若一个犯罪者藏匿很久而不因本罪或其他罪被发现,代表他也安分守己不再做坏事,从这个结果来说,也意外地达成了刑法的矫正与预防目的,就无须再进行处罚。
3.凡权利都有限制
以国家vs人民的角度来看,国家对人民有处罚权利。若国家怠于侦查犯罪、处罚坏人,放弃自己的处罚权利,就不该让国家继续享有这种处罚权。这个理由,某程度来讲是一种督促政府好好侦查犯罪的手段。政府不查,就等着人民对其丧失信任。
目前台湾有因为追诉权而免诉的案件其实不多(或说相当相当少),大多数的案件也是属于伪造文书、窃盗或诈欺等财产犯罪,几乎不涉及人身安全。重大案件最终几乎都能破案,大家也不要太入戏、不用太担心犯人就在你身边!(本文转载自律师谈吉他粉丝页)
●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原文刊载于律师谈吉他粉丝页。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