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女网红奸杀案陈某二审上诉 犯罪者拥有法律的基本权利
广东茂名女网红被杀案宣判死刑
8月11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彬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一案一审宣判。该案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月7日陈某彬以购买药材为由骗阿丽到其位于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塘背村的新屋,下午16时41分左右阿丽驾车赶到。趁阿丽不备陈某彬先后用砖头猛砸阿丽头部数次,后担心阿丽逃跑报警陈某彬又拿出铁锤击打阿丽头部数次最终将阿丽杀害。
随后陈某彬将阿丽尸体搬到车上藏匿为销毁证据,陈某彬清洗血渍并丢弃车辆行车记录仪、家中监控数据和作案工具。
当日21时许陈某彬转移阿丽尸体期间在车内对尸体实施奸淫,最终将尸体抛弃在东方大道坑洞村路口处附近草丛中并弃车而逃。经鉴定死者阿丽死因,符合头部多次受重型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犯罪动机奸杀 犯罪者拥有法律的基本权利
整个案件的描述可以认定一个事实,陈某不知道是出于打榜被骗 还是嫉妒别人刷钱多而选择了这样的犯罪行为,击打头部你可以认为是想要砸晕强奸。而打死是为了怕报案那么最初的动机就是强奸整个案件让人唏嘘的点,你会莫名其妙的与一个跟你没有冲突的主播选择去强奸与实施犯罪活动?
很多人在抨击为其辩护的律师这简直的法盲行为,首先在中国的法律任何人都享有法律的基本权利。就算是杀人狂魔也要有律师为其维护相关权利,这是司法的固有宣判模式否则属于判决无效。
这样畸形的行为大多都是来自于童年处于没有管理的家庭,来源于外出打工或者一个人带孩子等家庭。他们处于长期孤单 被欺负 打架等不良行为。
在这样的家庭成长下对于社会造成很多潜在的危险性,一个健康家庭成长的孩子对于杀人 抢劫等犯罪行为从内心深处是畏惧的。因为他们很清楚父母会往死里打自己 最直接的道德约束,而现在最吃亏的就是安分守己的孩子,在社会被欺负不敢还手 为了避免争端而选择息事宁人。
我们在谴责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时同时也要思考,犯罪者的成长经历与其行为是有很大的关联性 要允许为犯罪者保证最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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