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活动打工!2女学生「轮流遭工作人员性侵」…她回家缩桌底崩溃
▲屏东男性侵2女学生,遭判刑8年。(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屏东一名林姓男子与女同事一起担任某活动的工作人员,期间认识了女同事的2名女学生友人,晚上大家酒后待在同间房内,没想到他竟趁其中一名女学生B女熟睡时出手性侵,紧接着再对另名女学生A女性侵得逞。事后他否认硬来,但法院勘验相关事证后,将他判刑8年。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亦遭到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跟郑姓女同事2018年12月底担任公司协办的某活动工作人员。当时还是在学学生的A女、B女受到郑女的邀请,一同参加活动并担任工作人员,并一起入住民宿,A女沐浴后与B女同睡一床。没想到林男见郑女及B女因酒精或疲累睡着后,不但没有离开房间,反倒在熄灯后伸出狼爪。
林男见B女陷入熟睡,先是蹲在B女床边亲吻B女的头部、脸部,接着指侵B女,但他见B女没有反应,将目标转向A女,还没熟睡的A女被吻后吓坏,但因过度惊吓只好假装没有任何反应。不料,林男竟仗着体型的优势,扯下A女的短裤、内裤,不顾对方称「不要」性侵A女约10分钟后,射精在她的腹部。
林男辩称,当天他有在A女耳边询问意愿,A女虽然没有明确口头同意发生性行为,但有点头,2人接吻之后才进行后续动作;辩护人则质疑,若A女是非自愿发生性行为,为何不求救,甚至事后还与林男一起工作、吃饭、合照,另外B女也是听A女转述性侵过程,认为有许多不合理之处。
▲女学生返家后行为异常吓坏家人。(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但法院勘验相关事证、供述后发现,A女前后证词并无前后矛盾之处,且2女当时均为在学学生,与林男又是第一次见面,平日生活尚属单纯,怎么可能当晚一起喝酒后就同意与他发生性行为。
法院发现,案发后A女出现性压力反应、焦虑适应障碍症到医院就医。且A女姊姊也出庭作证,妹妹回家后不但蹲着缩在餐桌下吃饭,还会忘了关瓦斯、电灯、水,让家人都很担心,经询问过后,妹妹情绪完全崩溃、哭到不能说话,这才在家人的陪同下报警处理,因此法院不采信林男的说词。
屏东地方法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罪将林男判处3年6月有期徒刑,另依强制性交罪判刑6年,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林男不服判决结果上诉,但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审并无违误,将他的上诉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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