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贷款手续费要依比例收 1000万内最多收1万手续费

金管会。(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冲击政府推动各种纾困方案,近期传出银行办理纾困贷款却收取高额手续费,金管会今(13)日表示,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下者,最高收1万元手续费,超过1,000万元者则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实施期间从即日起至明(2021)年6月底止。

金管会全面调查国银办理此类贷款的手续费收取方式经汇整后发现纾困贷款手续费的收取可分为免收、定额收取及依核贷额度比例收取等3种方式。

金管会表示,贷款手续费的收取是属于银行定价的一部分,应由银行依市场机制酌定,但考量政府所提供纾困振兴贷款是为了协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度过疫情难关,并已提供利息补贴及配合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信用保证,因此银行办理纾困案件所收取手续费,应考量纾困目的,不能因为利率较低而有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作为利息收入一部分,不符合用低利来协助个人及企业纾困政策目的。

金管会指出,昨天邀集银行开会后,也在会中说明纾困贷款手续费收取原则,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者,不论采定额或核贷金额比例方式收取,收取手续以不超过1万元为原则;贷款额度超过1,000万元者,不论采定额或核贷金额比例方式收取,需符合比例原则。

金管会也提及,若原有收费标准已较上述收取原则为优惠者,则按原有标准收费,不得借此调高收费标准,至于手续费收费原则的范围,配合办理各部会的企业及个人纾困振兴贷款及央行专案融通贷款,期间从即日起到明年6月底为止。

对于不符合上述手续费收取原则,而已收取手续费的纾困案件,金管会提醒,银行基于维护客户关系,可采行以退还手续费差额或其他有利于客户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