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投資 從豪宅轉向老公寓
不少私法人的投资目光,逐渐从豪宅产品转向可更新改建的老公寓或透天产品。示意图。 联合报系资料库
第一建经研究中心副理张菱育表示,去年7月《平均地权条例》新修法上路后,若为都更、危老,私法人购买住宅「免经许可」,且不受五年内不得移转的限制,不少私法人的投资目光,逐渐从豪宅产品转向可更新改建的老公寓或透天产品。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观察,近期这些蛋黄区店面被收购,其中不乏年屋龄过半百的老店面,这些老店面若透过建筑结构加强、外墙拉皮等,延长使用年限,对口袋深的大咖投资人来说,不仅短期可拥有出租收益,长期来说还有改建更新效益,因此吸引大咖投资方出手。
张菱育分析,《平均地权条例》新修法上路后,「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规定影响到私法人的投资动作,但政府为加速都更速度,以及避免冲击现行都更、危老案整合,若私法人购买住宅,目的是为了做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则免经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