馊水油风暴 产品回收险乏人问津

地下工厂极度脏乱黑心成品流强冠食品。(图/翻拍自警方搜证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馊水油事件不仅再次凸显国内食安问题,也显示尽管去年爆发黑心棉籽油事件后,国内多家产险业者推出产品回收险,但业者囿于成本考量因素,该项产险乏人问津,1年来迄今尚成交。

依据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食品业者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其中,每人身体伤害上限400万元,每个保险期间累积理赔为1000万元,且有鉴于去年大统油的黑心棉籽油事件,不少经销商因回收问题产品惨赔,已有新安东京海上华南产险、富邦产险及旺旺友联产险等4家产险业者推出「产品责任保险回收、修复、替换退还费用附加条款」,但据金管会了解,目前该项产险商品未有成交案例

保险局说明,所谓产品回收险,以馊水油事件为例,若食品业者可以举证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使用馊水油制作产品,当产品被要求下架时,业者可就产品下架的损失保险公司求偿,理赔金额最高5000万元。

不过,保险局也坦言,虽然要求食品业者强制投保产品责任险,但消费者若要申请理赔,必须负举证责任,也就是,须举证因长期食用问题产品导致身体不适或病变,由于举证难度高,因此,民众多半与业者和解,实际理赔案件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