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震清移审法院 求交保自曝「考大学英文0分无法逃亡海外」
立委苏震清涉贪遭起诉,移审法院时称自己考大学时英文0分,没有能力在海外生活。(本报资料照)
立委集体贪渎案今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等罪起诉现任立委苏震清等12人。苏移审法院时说,他没有逃亡海外的能力,因为外语能力很差,考大学时英文拿0分,根本没办法在海外生活,希望能交保,让他继续行使立委职权,替国家社会做事。
苏震清说,他没有违法,没有犯罪,跟李恒隆间的金流是借贷关系,不是贿款。他的眼睛不好开过2次刀,有弱视情形,心脏不好可能发生心肌梗塞,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就曾发作送医,另腰部第4、5节腰椎也开过刀,装了6根刚钉、4个串连器,无法久站或久坐。
苏说,立院廉政公报说他有存款4000多万、股票近2亿元,但这些都是借贷来的,算是负债应该要抵销,为什么检察官要口口声声把他讲成罪大恶极的人?他交保后一定会面对司法攻防,相信会还他清白。
检方则说,苏在检方发动搜索前接触李恒隆对帐,制造假金流,甚至刚好弄丢手机,已有串证、灭证事实,加上他的财力,绝对有能力在任何一个国家生活,若让他交保回复立委身分,「就是最好的逃亡时机」,派出所报到根本不可能约束苏,过去如伍泽元、刘松藩、何智辉等,不乏立委逃亡的案例,法官若短视苏1人的人身自由,危害的恐怕是国家,甚至使其他民代群起效尤。
苏的律师团表示,李恒隆的姊姊李秀峰做的帐册中,行贿其他立委都是注名「送」,只有给苏的钱是写「借」,很明显就是借贷关系,李因为身体问题为了求交保、轻判,才会翻供,翻供后的证词都有虚伪的危险性。
律师团并强调,押不押立委需要经过立法院同意,是因为立委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背后的选民,若被羁押影响的会是选民在立院的意志。司法的精神是无罪推定,法官的法学素养如何,就看是要「宁可错杀,不可纵放」,还是「宁可纵放,不可错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