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欠老板钱无奈做S 不想干遭恐吓「机会给妳了噢」

▲图为卖淫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苏姓经纪公司负责人2014年发现黄姓员工不配合工作,加上借钱不还,除持玩具枪恐吓外,并要求女方基隆红灯区卖淫偿债,基隆地院媒介性交、伤害、恐吓等罪,判他有期徒刑10个月。

判决指出,2014年3月4日,苏男在公司持玩具枪指向黄女,致黄女心生畏惧,根据检方起诉,当时苏还呛声说「可以让你死」。

此外,黄女积欠苏男债务,2014年3月29日,苏向黄女提议到基隆市龙安一带从事性交易,再将交易所清偿债务。黄女同意后,以每次1000元价码(她可抽700元),连续2天与4、5名男子性交易,赚得4000元全数拿去抵债

后来苏男得知黄女决意不再从事性交易的消息,传简讯恫吓对方:「不错吗……你完蛋」、「机会给妳了噢……别到时候又怎样」等语,以加害生命身体之事恐吓黄女。

由于苏男另涉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案,基隆地院依媒介性交、伤害、恐吓等罪,判他10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