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嘉義女騎士遭路樹砸傷求償百萬 法院判國賠40萬
去年小犬台风袭台,嘉义沈姓女子晚上骑车高铁大道时遭断裂路树砸伤头部、机车损坏,认为公路局未尽路树养护责任所致,提起国赔121万余元。公路局抗辩系天然灾害;法院审理,树干腐蚀缘由平时管理有失致生意外。判赔40万4520元恰当。可上诉。
沈女表示,去年10月4日小犬台风来袭,嘉义县市并未达停止上班上课标准,她当天晚上点48分,骑机车行经高铁大道太保市段台18线4公里北侧机慢车道时,遭突然断裂之路树砸到,导致机车损坏,受有头部外伤、颜面骨骨折、左眼睑及眼周围区域撕裂伤、右侧手部开放性伤口、口腔开放性伤口等伤害。
沈女指出,这路段系公路局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负责养护,在台风发布陆上警报前,并未针对系争路段路树及时修剪,致使路树不堪风力倾倒,于事故发生时,路灯也因为没有照明导致视线不佳,影响交通安全,可见未尽及时养护之责。
她提出包括医疗费用、机车修理费、工作损失及精神慰抚金75万元等,提告国赔121万370元。
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表示,依规定巡查,维护厂商每周1次「日间经常巡查」,所属水上工务段当天上午「特别巡查」,当时路树枝叶翠绿并无树枝断裂、倾斜、阻挡视线等危及行车安全异状。当天瞬间风速已达每秒16.1公尺「7级、疾风」,路树有因疾风吹袭而遭折断倾倒高度可能,属于人力无法预测的不可抗力因素。
法院审理,第7级疾风,象征为「全树摇摆,迎风前进觉得困难」可见当时发生的风速,并不会造成树干折断。审视事故现场照片,路树上半部树干断裂掉落于台18线4公里附近,前后100公尺没有其他树木折断情形,树干折断,应该是树干腐蚀,管理有欠缺。不采纳天灾不可抗力说法。国赔金额酌减40万4520元。
台风天女骑士遭路树砸伤提国赔,嘉义地院判决国赔40万。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