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自助洗衣店气爆 南市府要全面清查

台南永康区一家连锁自助洗衣店7日晚间发生气爆,导致4人受伤。(李宜杰摄)

市府经发局将于9日起,全面清查南市自助洗衣店。(李宜杰摄)

消防人员8日前往连锁自助洗衣店视察消防安全。(李宜杰摄)

台南市永康区连锁自助洗衣店昨(7)日晚间发生机房气爆,致4名民众烧烫伤经查地址商业公司登记,待进一步洽业者了解,如违反规定,将由相关局处依规定裁处。南市府经发局强调,将于9日起全面清查,避免无照营业不法业者。

台南7日晚间传出连锁自助洗衣店气爆,南市府经发局、消防局8日下午前往分店稽查,稽查结果为永康永平店有商业登记中正店未达课税起征点,免办商业登记,有出具国税局核准税籍登记函文。此外,2家瓦斯管线检查均正常,但现场均无出具建筑物使用执照,待工务局进一步查询。

经济发展局陈凯凌表示,该连锁自助洗衣店属加盟店性质,每月营业额如达4万元以上,依法办理商业或公司登记,惟后续业者经营时仍需要符合建管、消防及土管等相关规定。7日晚间发生气爆之地址,经查并无办理商业登记且无办理设籍课税,后续将移请各相关单位进行查处。

消防局表示,依消防法规定,瓦斯桶串接使用达80公斤以上,即有消防法令规定,该洗衣店瓦斯桶串接使用已达200公斤,且瓦斯桶放置地点,也没有空气流通设置漏气警报器设备,市府消防局将依照规定裁罚,呼吁其他业者,商业经营对于瓦斯使用等,更应该注意公共安全

经发局进一步表示,依登记与管理分离原则,经发局核准公司或商业设立登记时,皆会函文告知业者后续营运时要符合工务、消防、土地使用管制、卫生、劳工等相关规定,也会副知工务、消防、都发、地政、卫生、劳工等相关局处,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责规定管理。连锁自助洗衣店加盟店之业者,经洽询国税局,若达课税起征点均会通知业者限期30日内办理商业登记。

依商业登记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设立登记而以商业名义经营业务或为其他法律行为者,主管机关将限期办妥登记,届期未办妥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如洽国税局有未达课税起征点者,亦会将名单通知工务及消防等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