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双薪肥猫! 政务官任特定机关拿破21K要停领退休金

▲立法院初审通过双薪肥猫条款。(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鉴于政务官退休后再任公职行政法人、政府转投资公司等,其再转任限制规定公务员不一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22日下午初审通过「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部份条文修正案,增订政务官退休若再任相关职务,且月领薪资超过基本工资,将停领月退休金及18%优存利息

由于政务人员依政务官退职酬劳金给与条例或政务人员退职酬劳金给与条例支领或兼领月退职酬劳金者,再(转)任公职、行政法人、政府转投资公司及财团法人,除未比照公务人员退休法,以法律明订停止办理优惠存款之规定外,其再转任限制规定与公务人员也不一致,造成相同事物未为相同之待遇,与平等原则不尽相符,除增加国家财政支出也对政府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等人提案修法,司委会下午也初审通过此案。第12条修正为,再任由政府编列预算支薪机关(构)或团体之职务且每月支领薪酬总额超过法定基本工资者,要停领月退俸及优存利息。

同时,新法也修正,「因案被通缉期间」亦不得请领月退职酬劳金及优存利率;且领月抚慰金遗族若有「褫夺公权而尚未复权」及「因案被通缉」情事,也应停止领月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