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包二奶竟要女儿「赚钱给妹妹」!呛正宫「别再逼人亡」挨告结果出炉
▲台商在大陆包二奶,产下一女后回台跟女儿说「你要赚钱给妹妹」。(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一名刘姓台商于大陆与徐姓小三产下一女、置产,回台后竟向大女儿表示「要赚钱给妹妹(私生女)」,结果刘妻得知后非常生气,决定向刘男求偿100万元精神赔偿金。对此,高院审酌后最终判刘妻获赔20万元为适当,全案确定。
刘男与妻子于1990年结婚,却在外派大陆期间包二奶,2006年产下一名私生女,被妻子发现外遇后竟还恐吓对方「家已破,别再逼人亡」、「既然你要家破,就来人亡」、「真想杀了她」。对此,刘妻除了向丈夫求偿侵害配偶权90万外,另求恐吓赔偿10万,总共100万元。
刘男辩称,是在朋友聚会中认识已婚的徐女,强调当时徐女已怀孕且肚中宝宝名字和他女儿只差一个字,对方听闻后非常开心,请他当干爹,他不推辞便答应,还说每年过节都会透过手机问候对方,且他认为妻子对外污蔑他,所以才请徐女配合他,转贴「激怒刘妻的文字」,强调两人并无通奸生子,对于恐吓字句则表示「单纯抒发情绪」。
刘男反指控妻子随意窃录为不法取得证据,再加上妻子于2016年8月底握有证据,为何2年后才求偿,且就算真的有通奸一事,也已经是2006年之前的事情了,妻子现在提告,他认为2年请求权时效已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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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微信对话中,刘男与徐女曾称对方「宝贝」、「老公」,聊天中曾提及「因为爱你才会和你留下我们的结晶」、「我说让你们受委屈了」、「我还是要陪你们走下去」、「把房子弄好就回大陆陪你们」、「放心吧我24岁跟着你,那么多年不管别人怎么议论我们,我也都熬过来了,现在快近40岁人了,不会再在乎别的说论。更在乎的是这个家庭的圆满,给宝宝在一个健康的环境成长」。
▲手机对话曝光,确认刘男外遇。(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刘男女儿出面证称,爸爸曾给他看过小三、私生女的出游照,向她提到「你已经成年了,你在中国有个妹妹,今年10多岁....我年纪大了想回中国,你要赚钱给妹妹」等语。
一审士林地院判刘妻败诉,不过高院勘验对话内容,确认对话时间其实仍在诉讼时效内,确定刘男外遇生子一事,至于恐吓则不认定此犯行,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判刘妻获赔20万元为适当,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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