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回流买保险上限放宽到10%? 顾立雄连说2次「没有」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境外资金汇回投资金融商品,金管会先前进行草案预告,规定保险商品不得超过汇回税后资金的3%,不过外界期盼能够提高至10%。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5)日对此表示,「没有、没有,不可能」,并强调资金是真正能够促进实质投资,因此鼓励有长期性、带有政策意涵的金融商品。

金管会近期公布「境外资金汇回金融投资管理运用办法」草案,个人营利事业自境外汇回税后资金的25%,可从事金融投资的资金管理运用,将可投资上市股票国际债券等商品,不过若要投保国内保障型高龄化保险商品,不得超过汇回税后资金的3%。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受访时表示,现在所有金融业者看到这么多资金回流,都跑来说要提供商品,但他开放境外资金投资的观念很简单,首先是相关租税优惠,所有资金回流都必须要有控制,这个任务已交给银行身上,银行要控制整个资金的进出,若稍有差池,银行会被财政部国税局追说这个财务没有进行严格控管。

再者是资金导入政策任务,其中一个是促进实质经济,所以在经济部的实质投资经济的助益要有,另一个是金融投资的部份,金管会鼓励有长期性、带有政策意涵的金融商品,和其他金融商品也是如此,希望投资国内有价证券,属于长期性投资,投入保险商品,也希望带有政策意涵的保险商品。

顾立雄指出,「境外资金汇回金融投资管理运用办法」草案已有5%的自由应用,另外25%的部分本来就要有一定政策的引导,且受到框架限制,包括鼓励长期投资、引导商品则属于政策性鼓励商品,「所以短期性或私募性质是不鼓励」,实质经济的直接和间接投资也是如此,期盼能够促进国内就业、整体内需市场以及资本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