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机车近灯不亮...夜骑吃红单扣牌!PO网获声援 警一招破梗
许男夜间骑机车遭员警依「近灯不亮」开单扣留车牌,除落人助阵,手机录影还呛说要找立委,并PO脸书爆料公社痛批警方。警方立刻在留言中澄清,「扣留」非「吊扣」,依法有据,让整个风向大转变,认为警方取缔有理。
▲男子晚上骑车,机车大灯损坏不亮遭警方拆车牌。(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许姓男子日前夜间骑车,在西屯区文心路往北屯方向,遭警方拦下盘查,员警发现他大灯远灯会亮但近灯不亮。他原先以为只有开罚单,没想到竟连车牌都被「吊扣」,想要提异议,员警却以异议单「没带在身上」为由拒绝。他还打电话找人助阵,用手机录影,却遭员警要求不得录影,让他紧张到「胃痉挛」叫救护车送医,直呼「这是我们的人民保姆(母)吗?」,并PO爆料公社请网友评评理。
▲警方发现男子大灯没亮,安全帽戴未系,示意拦查。(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网友原本一面倒骂警察太OVER,近灯坏掉竟然还要扣牌!但第六警分局随即在下方留言说明,也让风向整个大转变。警方也公布当时的密录器画面,还原事发经过。
▲▼警方确认机车大灯损坏,近灯不亮,翻出法规告知男子。(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第六警分局表示,和安派出所员警当时发现何男没开大灯,由于夜间没开灯行驶有危险立刻拦停,经确认近灯故障,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规定,「汽车引擎、底盘、电系、车门损坏,行驶时显有危险而不即时停驶修复者,处汽车所有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扣留其牌照,责令修复检验合格后发还之」予以举发。
警方补充说明称,车辆头灯原属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规范之灯光,惟后因部分民众擅自改装头灯亮度或照射角度等违规行为,影响行车安全甚钜,故于2005年修正,将头灯纳入电系系统之重要设备,可见汽车所应配备头灯具有确保交通安全目的性质,对行车安全影响重大,车辆头灯应属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所称「汽车之电系」。
▲男子找来友人到场助阵,拿手机录影,还呛说要找立委。(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员警处理此个案基于安全考量,依法举发并扣留牌照。民众如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不适用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之警察行使职权民众异议纪录表。另外,许男疑不服取缔,电话联系2名民众到场助势,员警为避免衍生纠纷,通报线上警力到场支援。许男不久表示身体不适胃痉挛,请员警协助叫救护车,员警亦立即打电话联络救护车,将该机车驾驶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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