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钢钢板及镀锌钢品课反倾销税 将在8月中届满
财政部关务署表示,碳钢钢板及镀锌钢品2项钢品课征反倾销税均将达5年,预计将在8月21日届满,相关业者须在2月21日前提出继续课徵调查申请,否则就是8月21日届满落日。
关务署表示,台湾自2016年8月22日起对巴西、中国大陆、印度、印尼、韩国及乌克兰等地区进口的碳钢钢板;以及韩国与大陆产制的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课征反倾销税,即将要在8月21日届满。关务署官员指出,相关的业者须在2月21日提出继续课徵调查(落日调查)申请,否则就会在8月21日正式落日。
据了解,碳钢钢板一般用于造船、结构、压力容器、一般用途集中高碳类钢板等;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则运用于建筑材料、运输工具、农业设备以及家具电器等。碳钢钢板课征反倾销税率在4.02%到80.5%、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课征反倾销税率则在4.22%到77.3%。
关务署说明,依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第44条第3项规定,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有必要继续课征,可以在公告翌日起1个月内,检附4项文件;申请人具产业代表性;涉案货物倾销情形仍然存在;国内产业损害情形仍然存在,且是涉案货物的倾销所造成;虽无倾销致国内产业损害情事,但如停止课征反倾销税,倾销及损害将继续或再发生等具体事证资料,向财政部提出申请。
官员表示,若业者向财政部提出申请,展开落日调查,财政部与经济部就会依据补贴和产业损害进行调查,在决定是否继续课征。财政部也将另行公告并提供利害关系人表达意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