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机第三跑道二阶环评审查通过 民众不服提行政诉讼被驳回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通过「桃园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开发计划的(二阶)环评审查,吴姓民众等21人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环保署的处分并无违误,判决驳回诉讼。(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通过「桃园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开发计划的(二阶)环评审查,吴姓民众等21人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环保署的处分并无违误,判决驳回诉讼。可上诉。

桃园国际机场公司为办理「桃园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说明书,环保署在2017年7月5日公告审查结论,认应继续进行二阶环评,桃机公司举行公开说明会收集意见后,环保署在2018年2月12日召开「 范畴界定会议」, 并作成「确认本案可行之替代方案:零方案,即本计划不开发」之结论。

桃机公司编制影评报告书初稿,由交通部于办理现场勘察及公听会后,于同年9月25日转送环保署审查后,2020年环保署公告机场第三跑道环评报告书摘要及审查结论,通过开发计划之二阶环评审查,吴等21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环保署认为评估书之初稿已足以提供审查判断所需资讯,得以预防及减轻开发计划对环境造成之不良影响,达成环境保护之目的,而通过(二阶)环评审查,并以原处分公告审查结论及系争评估书摘要,于法并无违误,判决驳回吴等人的诉讼。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