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逾10亿!透过人头公司买内湖地 中信银两重臣押了

中信金爆发购地弊案,其中一笔土地交易地点现为中信银行大楼。(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中信银内湖购地弊案,中信银主秘陈永晋董事长室专门委员张明田15日声押获准,法官认定2人供词交代不清,涉犯证交法银行法、洗钱等罪,且有串证之虞,有羁押的必要。

中信银2015年7月斥资51亿3900万元向长虹建设购买内湖大楼,检方调查后,怀疑有中信金内部职员利用人头公司与建设公司合购土地,之后再将土地高价转卖给中信银赚取差价

北检14日约谈陈永晋、张明田、中信银行舍管理部副理柯弘达、中信银行舍管理部协理陈立三、庆瑞开发董事长巫春香、庆瑞开发董事张明人等6人;巫春香讯后被限制住居;陈立三200万元交保;张明人和柯弘达遭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陈永晋、张明田被声押禁见,北院昨晚裁准。

检方发现,陈永晋涉嫌成立人头公司向港商盛至公司购地,张明田透过胞弟张明人的庆瑞开发公司向这家人头公司购地,再卖给中信银,过程中涉嫌套利10余亿元。

张明田辩称他未参与公司营运,仅提供财务、并购等咨询;但他的下属证称,包括不动产处分、购置分行等都要向他报告,且张有准驳权限

对于两名重臣收押,中信金控以「深感遗憾」回应,强调公司相信同仁清白,将全力配合检调单位的侦办,期望早日厘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