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尤美女:站在对的方向,就能刀枪不入

文‧程晏铃 摄影‧杨闵

去年12月26日,彩虹旗帜奋力飞扬的同时,攸关同性婚姻平权民法部份条文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初审通过。当天,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被群众欢呼簇拥上台。

事实上,民进党内修专法、纳公投的声音都有,党团的Line群组也有不同意见。反同民众的责难电话、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频频「沟通」、挺同团体法案尽速通过的期待,形成三方沉重的压力,都让她无可回避。

一向犀利冷静的她,也曾因此瑟缩、发抖。

但她还是得继续奋斗。她常提起,法案通过初审前,她曾参加一场女同志家庭座谈会,理解到台湾有很多同志家庭和孩子,正等待法律保障。

人权律师眼泪

若同性婚姻无法合法化,她解释,一旦生母过世,另一位母亲也无法行使亲权,只能看着小孩社会局或是生母的家人带走,就此成为法律上的陌生人。

谈到这,尤美女的肩膀突然瘫软,下巴靠上交叠的双手,终究没忍住眼泪,「当了一辈子的人权律师,这么多小孩的权益没受到保障。为了这些小孩,任何委屈都能承受,」她说。

不放弃,是因为尤美女坚信人权价值;坚信站在对的方向,就能刀枪不入。「民主社会可贵的是有选择权,可以自由平等表达爱跟感情,跟相爱的人结合在一起,而不是由一群人判定你值不值得被爱,」尤美女说。

但不论是国民党或民进党,都对她的不退让,头痛万分。「她把婚姻平权当成理想,无法容纳讨论的空间,」国民党立委孔文吉说。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观察,民进党在许多议题上出现以立委个人为中心的现象,尤美女虽然代表民间团体的声音,「但立法有争议时,作为执政党,还是得包容全民的意见。」

女性 从无到有地立法

1987年的国父纪念馆事件,是女性争取性别平等的转捩点。那年国父纪念馆以女性年满30岁的理由,逼迫员工离职,引发妇女团体抗争提告。尤美女和伙伴翻遍《六法全书》,竟没有一条法律可以援用

隔3年后,尤美女提出「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进入立法院,却被工业总会列为「十大恶法」之一,立委更以议事杯葛。直到2002年政党轮替后才正式通过。

从无到有的立法经验,让尤美女学会跟立法院打交道。但接下来要推动修改包括女性需冠夫姓、子女从夫姓与夫妻财产分配等民法亲属编,因颠覆传统价值,需突破的门槛更高。

除了协商与游说,尤美女和妇女新知基金会串联妇女团体,发起万人连署修民法,但政府仍坚持拒绝。直到大法官做出第三六五号解释,确认民法亲属编中的「父权独大」条款违宪,须在2年内修法。

史无前例的胜仗,带动后续连串修法,包括民法亲属编修正、性骚扰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她无役不与。连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都说,立委中最了解妇女议题者,非尤美女莫属。

这些修法进程也等于为后续同性婚姻合法,清除大部份的障碍。

「民法亲属编整个是我改的啊!」尤美女对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很有信心,因为没有任何律师比她更了解民法亲属编的条文。

然而,过去妇运人民对抗政府,这次同志争取婚姻平权,却是人民对抗人民。「有人反对不一定不好。如果权利太容易掉下来,不会去用;争取来的,才会用,」尤美女很清楚,权利不是凭空而来。

尤美女 其实不孤单

在婚姻平权法案立法过程中,她并不像外界所说的孤单。「很多力量相挺,我从来不是一个人,」尤美女心中有一长串「相挺」名单,立委段宜康就为她挡下许多党内的攻讦

立委许毓仁也在名单里,这对盟友常一起讨论如何用最好的方式通过法案,「他帮我承担国民党的反对势力,」尤美女笑说。

「她很真性情,不追求名声,」许毓仁说,民法部份条文修正草案初审的前一天晚上,尤美女传讯息说,需要他并肩作战,希望他不要退缩。

很难不注意到,尤美女的黑发中有几撮挑染成酒红色,「这样比较年轻!」如果挑染彩虹的颜色?「我走出去可能会被打吧!」她大笑,似乎想盖掉这些日子的苦涩。

尤美女一生围绕着「人权」打转。她的办公室很乱,成堆的法案几乎将她淹没,一如她追求人权的坚持,把自己缩到最小,小到看不见也无所谓,「为了社会公义啊,」她说。(更多相关报导,请见《天下杂志》第6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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