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草案政院拍板!侯友宜支持:相爱的人就要得到满满祝福

台湾同婚斗士祁家威。(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罗婉庭新北报导

针对政院会21日通过「司法院释字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让台湾在保障同性婚姻前进一大步。新北市长侯友宜对此表示,大家进到这个实质内容去好好讨论,从以前到现在,「我都主张,相爱的人就要得到满满的祝福」!

针对新颖的草案名称,侯友宜表示,其实那个意义不大,最重要是实施的内容,强调自己不在乎那些专法的名称,最重要到底如何达成大家彼此之间的互相尊重,让互相喜欢的人能不能够得到祝福,这才是最重要的。

行政院会21日通过「司法院释字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全案共27条,详细规定同性婚姻关系定义年龄限制设定在满18岁才得适用,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条关系者,不得再与他人成立第二条关系。只是虽然草案准用民法总则编、债编及民法以外其他法规关于配偶、夫妻、结婚或婚姻,及配偶或夫妻关系所生之规定,但收养子女部份,仅得得收养他方亲生子女

草案第二条明定, 称同性婚姻关系者,谓相同性别之二人,为经营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年龄限制设定在满18岁才得适用,且不得与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旁系血亲四亲等以内者内成立婚姻关系,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条关系者,不得再与他人成立第二条关系。

草案也规定,当事人互负扶养义务、互为继承人,也明定当事人间争议应适用之救济处理程序,更揭示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权利不因本法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