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台州学生暑期非必要不出市
重要通知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
7月3日至7月5日
,期末考试时间为
7月6日至7月7日
,
7月10日暑假开始
;
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中职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
(一)认真执行“减负”各项规定。
期末将至,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手机、睡眠、作业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擅自增减课时。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和心理负担。
结合学校实际,妥善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安排好学生的期末复习、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及学生电子学籍登记、迁移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我提升。严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文明度假,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游戏,不进营业性网吧,不观看色情书籍和影视,不参与赌博、迷信和宗教活动,不涉毒品,不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提高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
暑期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适当少于平时作业,提倡布置运动性、亲子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根据学生特点,布置差异性作业。新学期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地要结合开学检查对学生暑假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
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家长群、校园宣传橱窗、班(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传染疾病、防溺水、防雷电、防台风、防火患、防触电、防诈骗、防欺凌、交通安全、文明上网和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在放假前学校要签订学生在家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度假承诺书,务必将假期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压紧压实。
(五)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
各地各校在中考、高考结束后,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顺利快速转换到良性的暑期学习生活上来。要保持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利用多种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心理咨询。要加强与妇联、共青团及社区等机构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形成教育合力。
二、扎实做好暑期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初一、高一新生在做好安全防控的前提下,应进行为期一周的始业教育和军训,帮助学生快速融入新环境。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辅导、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出租(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等。在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各地各校要加强监管督查。
(二)扎实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
各地各校要在做好师生安全健康工作的前提下,平稳有序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家访活动。通过上门家访,将学生暑期学习安排和暑期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提高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同时要利用安全家访机会,了解学生暑期生活情况和家庭情况,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与家长共同探讨子女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家校联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健康成长工作。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督查,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划定公共水域责任区、在水边插挂警示标识、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滚动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巡查山塘水库溪河等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构建学生安全防护网。
(三)关爱留守儿童成长。
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构建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的服务机制。要组织走访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行为有偏差、家庭有变异、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及时给予学习指导和帮助,了解他们的困难与需求,妥善解决各种困难,给他们关心和温暖。要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乡镇、学校,建立“留守儿童之家”。
(四)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暑期校园的安全。要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亮码测温,除了值班值守等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要继续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时做好安全防护,尽量减少聚集行为,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倡导在台州市内活动,非必要不出市。
(五)加强校舍校产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一次校舍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或实施维修改造。暑期正值梅汛台风期,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校舍倒塌等安全事故,各地各校要加强防范。特别是木结构校舍、木质人字架房子,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防止因木头腐烂霉变而断裂。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的检查,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要及时进行治理;处在山坡边、水坝下、江河边的学校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要制订防汛抗台应急预案和措施,对易受台风威胁的重点校产要落实转移场所;要加强在建工程的防台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加强校园巡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实的作风、最佳的效果来部署和检查安全工作,为全市安全稳定大局做出贡献。
(六)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学校可适当组织(布置)科技、文化、艺术等暑假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开展中华经典美文诵读,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
暑期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活动地点原则上不出台州市,出台州市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直中小学报市教育局直管处审批。
要配备足够的管理教师,乘坐正规的运输车辆,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大力弘扬垦荒精神,广泛开展“垦荒精神立心”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同时,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和学习兴趣,避免在暑期盲目送子女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引导广大学生在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科技体验、自护教育、社会实践等暑期系列活动中拓宽视野、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快乐成长。
(七)组织好教师师德教育及学习培训工作。
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和上岗培训,引导广大教师“学党史、践初心、担使命”,坚守“四个相统一” ,争当“四个引路人”。开展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行为和有偿家教行为。
三、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报到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落实2021年招生要求,严格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严格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禁违规招生,严格学籍管理。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校务公开项目,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