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城、礁溪、宜兰3乡镇市也纳旅游补助范围 住+交通最高补2千5
观光局自11月起推出「前进宜花东‧高屏暖冬游」旅游补助方案,原本头城、礁溪及宜兰不纳入补助范围,但今宣布同样「并案纳入办理」,提升宜兰地区观光产业作为。
观光局表示,衡酌本次「前进宜花东・高屏暖冬游」奖励方案办理宜兰地区范围及内容,是受实施期程及时间、台铁普悠玛事件影响的运输条件及国人旅游目的地规划等综合因素考量。其中,在宜兰地区的头城、礁溪及宜兰等3乡镇市,因地处东北角暨宜兰海岸国家风景区管理处范围或辖区对于观光产业活络确实有实际需求,鼓励结合景区因此「并案纳入办理」,扩大国民旅游效益。
▲「前进宜花东‧高屏暖冬游」旅游补助方案,住宿加交通,每房最高可补2500元。(图/记者赖文萱摄)
这次「前进宜花东‧高屏暖冬游」方案,观光局挹注9千5百万元,推出国人自由行住宿优惠及鼓励旅行业者包装国人团体旅游,实施期间自107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补助对象没有年龄限制,但60岁以上乐龄族补助有加码,每人限补助1次。
在自由行住宿优惠方面,国人在周日至周五期间(不含周六),住宿宜花东高屏参与方案的旅宿,每房补助住宿费59岁以下每房最高1,000元,60岁以上者加码每房最高1,500元,由旅宿业者直接折抵。搭乘高铁、台铁、客运、船舶或飞机旅客,可再加码补助交通费用每房最高1,000元(提交票券正本,由旅宿业者核实垫付)。若2人同行,住宿加交通费各花2000元,相当于2人同行,1人免费。
团体旅游部分,旅行业办理团体旅游两天一夜以上且放假日未超过一天,奖助旅行社以每位国人旅客每日最高500元,乐龄族每日最高1,000元计算,每团补助上限为3万元,每一家旅行社以补助10团为限。另观光局也协调观光游乐业者放宽博爱票年龄,从65岁调降至60岁,并规划「台湾观巴」乐龄旅游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