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民间停车场 活化资产新出路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奖助停车场业者或持有闲置土地的民众提出申请设置路外停车场,期能增加停车供给、改善交通秩序。(图/市府提供)
为保障用路人安全,台南市政府于104年执行违规停车零容忍专案,交通局也同时启动改善停车需求计划,陆续执行扩大停车收费路段、汽车收费采累进费率、机车停车收费等相关中长期配套措施,并于今年发布实施「台南市民间设置路外公共停车场奖助办法」,今年已编列奖助10场平面停车场及1场立体停车场之相关奖助预算,鼓励停车场业者或持有闲置土地的民众提出申请设置路外停车场,期能增加停车供给、改善交通秩序。
交通局局长张政源表示,有鉴于市中心区域停车需求较大,且不易觅得公有土地,希望借由本奖助办法引进民间力量,与政府协力增加停车供给,自「台南市民间设置路外公共停车场奖助办法」施行后,依停车场法首次领得停车场登记证,且停车场位于公告奖助区域内、符合最小设置规模、收费标准不逾台南市公有停车场的费率,凡符合以上奖助资格者即可提出申请,每一停车场以奖助一次为限,并依提出书面申请之顺序核发,奖助项目包含路外公共停车场设置费用与赋税费用,至当年度预算用完为止。
张政源指出,暂无开发计划或使用需求的闲置土地开辟作为路外停车场,除能依据本奖助办法申请补助开辟工程费用及税赋补贴,停车场辟建后,经营业者可获得停车费收入,地主亦可获得土地租赁费,活化闲置资产,且后续委由经营业者协助收费管理及环境维护,对增加停车供给、美化市容也有极大助益,可说是公私协力、共创多赢措施。
台南市停车管理处长苏天保说,设置费用奖助于获准奖助后核发,平面停车场每一个小型车停车位奖助3千元,每场最高奖助60万元;立体停车场每一个小型车停车位奖助3万元,每场最高奖助3百万元。赋税费用方面,符合本奖助办法者,得申请补贴第一年的地价税及房屋税,最高50万元。
处长苏天保补充说明,奖助区域依目前实施累进费率路段的半径5百公尺范围为原则,公告区域为中西区中华西路1段至2段、南区金华路2段以东,东区林森路3段、中华东路1段至3段以西,北区和纬路1段至4段、长荣路5段、开元路、小东路以南,南区健康路2段、大成路1段至2段、国民路、中华南路1段以北的范围。
交通局指出,本奖助办法实施后,迄今已奖助设置3场平面停车场,增加72席汽车停车位;今年尚有可申请奖助之额度,欢迎有意愿之民众或业者至市府交通局官网(http://traffic.tainan.gov.tw)-便民服务-便民资讯-申办表单内参阅相关详细资讯,或洽台南市停车管理处(电话06-2991111分机8174)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