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争议调处首案 投资人获胜
让中小企业巨额亏损的人民币TRF(目标可赎回远期契约)投资争议,由评议中心调处的首案上周五已出炉,该案为30万美元的争议款案件,经金融评议中心审核后,认为该银行问告知相关风险的,让投资人误以为TRF为「低风险、高风险」商品,因此,判定投资人获胜。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建智表示,建置TRF专案调处机制,4个月来已受理调处申请38件,其中17件与银行达成和解撤案,而首宗TRF调处案结果在上周五出炉,该件是判投资人胜诉。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建智。(图/记者许雅绵摄)
林建智说明,本案投资人提出调处金额为30万美元,新台币近千万元,由于评议中心认为,银行有两大明显疏失,包括对客户只讲获利未讲损失,让客户误信TRF为低风险高报酬商品,以及做完交易才让客户签风险通知书等疏失。
至于该案判赔金额多少?林建智说,目前只调处单一个案,为避免本案影响到其他案件调处结果,暂时无法对外说明获赔金额。由于评议中心「调处建议」,不具约束力,银行或是投资人也可以再上诉。
此外,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仅向业者收取服务费,并未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市场有传出被迫向财团低头疑虑,林建智强调「绝对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