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劳资调解 工资争议占4成

据劳动部统计,去年全年劳资争议调解量达2万5025件、为近6年来新低,其中多数为权利事项(与法令相关)的争议、占比达99.6%,又以工资争议达1万277件最多。图为劳动部劳工保险局民众洽工。(本报资料照片)

据劳动部统计,去年全年劳资争议调解量达2万5025件、为近6年来新低,劳动部推测,除了受到指挥中心去年5月时要求不得在室内群聚,加上劳动事件法上路后新增劳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劳动调解」,都是去年劳资争议调解创近年新低的原因。

据统计指出,去年全年劳资争议行政调解达2万5025件,其中多数为权利事项(与法令相关)的争议、占比达99.6%,又以工资争议达1万277件最多。

外界认为行政调解与劳动事件法的劳动调解叠床架屋,劳动部劳动关系司争议科科长金士平说,我国行政调解要求要在15天内召开,调解成功率约为5成,调解纪录也能协助法官讯速了解整体案情及争点,相较劳动调解速度仍快,且劳工不用负担任何费用。

劳动部在2020年时提供职业灾害劳工及家属在劳资争议行政调解时能有律师陪同,当年共补助106件,并在去年年中扩大补助范围,包括恢复雇佣关系、给付资遣费或退休金等争议也可由律师陪同,去年案件增加至411件。

金士平指出,劳资争议中以工资争议为最大宗,每年约占3成至4成不等,若雇主积欠劳工工资时,主管机关可依劳基法要求雇主限期给付并有相关罚责,考量工资争议案件较多,目前会朝争议金额达一定数额以上时由律师陪同,但仍待后续讨论。

「原本就预估劳动事件法上路后,行政调解的量会降低」,铭传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士豪表示,目前行政调解多数为权利事项争议、劳动事件法上路后也可以直接至法院申请调解,行政调解不用费用、速度相较于法院调解快,且行政调解「止争」的性质高于「定纷」,至于若至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立进入法院后仍是由同一法官承审,也能加速诉讼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