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灾保法5月1日上路 微型企业也应投保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5月1日施行,劳保局提供便捷申报管道,微型企业可透过劳保e化服务系统,线上成立就保及职保投保单位,并申报员工加保。(本报资料照片)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从今年5月1日施行,雇主应于灾保法施行之日或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其加保,以符规定并避免受罚,此外劳保局也提供便捷申报管道,微型企业可透过劳保e化服务系统,线上成立就保及职保投保单位,并申报员工加保,即时保障劳工工作生活安全。
依灾保法规定,凡年满15岁以上,受雇于登记有案单位的劳工或家事移工,不论单位雇用人数多寡,均为强制纳保对象,应由受雇单位申报参加职保,保险效力自到职当日起算。
劳保局表示,登记有案单位,包括公司、行号、工厂、法人、机关学校、农林渔牧场、人民团体、短期补习班、诊所、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律师、会计师、已办理税籍登记或核编税籍单位等,而4人以下微型单位虽属劳保自愿投保单位,但依相关规定仍应申报其员工参加就业保险及职灾保险,并提缴劳工退休金。而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的受雇劳工,也是灾保法的强制投保对象,雇主应依规定申报其加保。
劳保局提醒,登记有案单位如未于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加保,经查明属实,除依《劳工保险条例》及《就业保险法》规定分别核处罚锾外,5月1日起,将再依灾保法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及按次处罚,并依法公布投保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违规事由。又劳工如发生职业伤病事故,劳保局核给职灾给付后,将向雇主追还给付金额。
劳保局指出,职灾保险不仅可保障劳工工作安全,使其遭遇职业伤病即时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职灾给付也可以抵充雇主《劳动基准法》职灾补偿责任,分散经营风险。劳保局提醒雇主应于劳工到职当日申报投保,使劳资双方均获得保障,共创更友善且安全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