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上校A走217万社区管理费 「张贴假收支明细」下场曝

退休上校担任某社区的总干事,负责收管理费,但他却在民国104年至107年间,将多名住户的管理费共217万占为己有,甚至在社区张贴假的收支明细。(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退休上校担任某社区的总干事,负责收管理费,但他却在民国104年至107年间,将多名住户的管理费共217万占为己有,甚至在社区张贴假的收支明细,住户后来发现此事愤怒提告,法官依业务侵占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8月,而还未偿还的135万3740元剩下金额,他则承诺每月5000元偿还。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民国100年8月间某日起至107年3月15日担任北市某社区总干事,负责收取管理费并支付公共费用,但他竟以伪造文书、业务侵占,在104年起至离职时,将多名住家、公司缴的管理费共217万740元占为己有,且为掩饰犯行,他伪造社区收支明细表并张贴在社区。

法官认为男子不思以正当管道谋取财源,仅能以每月分期偿还5千元弥补被害人之损失,考量犯后坦承犯行,目前已退休无业、退休前任军职上校、已婚、与配偶同住、有1子未同住等生活状况,依业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并没收新台币壹135万3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