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斗士蒋廷黻--埋首研究控告苏联侵中案(三)

清华蒋廷治学的平台,他是史学界的一位革命者,但革命尚未成功,他就离开了清华。联合国是他一生事业的巅峰,一展他平生抱负。他在联合国有两大成就:一是控苏案,另一是代表权案。此处我们先谈控苏案,然后再来谈代表权案。

中国政府准备在联合国控告苏联侵略中国的议案,最初发起的是立法院。时间是1948年春,那时立法院曾请蒋廷黻发表意见,他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自从1943年秋至1947年秋季离开善后救济总署为止,他专心一意筹划战后复原、救济及后来成立了善后救济总署,对于外交事务无暇兼顾。

控告苏联侵略中国

他说:「雅尔达会议时候,我在澳洲出席善后救济会议。中苏签订友好同盟条约的时候,我正在伦敦,也是出席善后救济会议。马歇尔将军在华的一年半,我和他只谈善后救济的问题,他也帮忙不少,但是我们没有谈过任何政治问题。我和他谈中共和苏联第一次是在民国37年(1948)秋,那时我们在巴黎参加第三届联合国大会。」

因此他说对于抗战末期及战后几年的中苏关系及其演变一无所知。1949年初,政府决定推行此案,是年夏季,外交部也以同样方式请蒋廷黻对控苏案提供意见,他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但是有两个建议:一、请求部长允许他回国看档案,专门研究这个问题;二、或者由外交部把有关档案、卷宗运到纽约,并派专家来美国协助研究。政府采纳了他的第二个建议,就是将外交部的中苏关系档案从南京运到纽约。

外交部派了俄文专家盛岳前来协助,盛当时是亚西司帮办,亚西司是对苏外交的单位。盛岳精通俄文,对中苏外交甚是熟悉。除盛岳外,南京外交部还调来3位助理协助蒋廷黻,此即赖家球胡骏,还有一位是聂崇信,他是档案专家,负责档案保管与安全。

中苏关系档案数量相当庞大,大别分3类:一、中苏间官方文书,包括条约、换文备忘录抗议书等;二、各项报告(包括情报);三、苏联在中国罪行的照片。因盛岳不谙英文,蒋廷黻乃请调在华盛顿驻美大使馆任职的参事陈之迈到纽约来协助他负责起草控苏案主文。据陈之迈晚年回忆说:「我们几个人埋头起草这一文书。自9月18日起至11月25日正式提出,共两个月一星期,稿经数易,仔细至极。」

他还说了一个小掌故:「有一次我们要引用莫斯科《真理报》一篇社论盛晓戈(岳)和我在纽约市立图书馆找到了原文。他谙俄文,我谙英文,两个人都谙中文。于是他眼看俄文,口念中文,我则耳听中文,手录英文,居然用上了这一资料。有一天廷黻和我在审查初稿,一位负责打字的华侨小姐陈女士进来说,她发现苏军在东北暴行的表里有一项抢劫案,纪录是发生于1949年9月31日。因为9月是没有31日的,她请我们复查。廷黻就说:『这位雇员真了不得,我们应当重酬她,因为这个错误倘未发觉,被维辛斯基抓住了,这个案就一子错,全盘差了。』」

在1949年夏末秋初,为了准备控苏案,蒋廷黻说:「我又恢复了研究历史档案的生活,好像是几年前我在北平故宫博物院研究军机档案一样。」蒋廷黻的基本原则就像做学术研究一样,对于我们有利或不利的重要文件一视同仁,都要注意、研究和考虑。

特别强调「任何结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凭空骂人是不可以的,断章取义也是不可以的,强词夺理更是不可以的。」他认为「如果证据不够,苏俄实际没有违反条约,那我就只有据实报告外部,并且建议不提控苏案。如果证据充足,苏俄实已违反条约,无论国际舆论如何不利于我,我一定奋斗到底。」他说,我们「提出的说明书,不但在联合国委员会审查的时候可以站得住,就是数十年后历史家如来复查也能站得住。这是我当时的希望和决心。」

蒋廷黻开始认真研究1945年签订的中苏友好条约,他是学历史的,是一个有训练、有成就的史学家。这个条约经他仔细研究后,有了惊人的发现,他认为这个条约与50年前李鸿章帝俄时代财相威德订的中俄条约如出一辙。两个条约的对象均为日本,不同的一个是胜利的日本,这一次是战败的日本。

宰相割地丧权辱国

但在两个条约之下,中国所付的代价是一样的,苏联得到的好处是日俄战争失去了的,此即是东北的铁路干线旅顺、大连两个港口,也是一样的。但是蒋廷黻接着又强调:「这一次又加上了外蒙的独立。」

蒋廷黻在他的《中国近代史》里说:「光绪22年的中俄密约是李鸿章终身的大错。」威德不是来援助中国的,是利用建筑铁路侵略中国,李鸿章却签订了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以后瓜分之祸,及日俄战争、21条、九一八这些国难都是那个密约引出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