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行销没错 公平会:错在隐匿身分
三星公司遭公平会开罚千万,公平会副主委孙立群表示,三星公司等以人为制造的讨论热度及一人分饰多角、多人轮替共用帐号等方式,佯装一般人发文博取网友信任的行销手法,属以积极欺瞒或消极隐匿实受厂商促进为言的重要交易资讯,而足以影响交易秩序的欺罔行为,这也是首次引用公平交易法第24条处分。
▲公平会调查出三星公司委托鹏泰网路行销手法流程。(图/公平会提供)
为调查此案,公平会审议资料达1400多页,调查人员看过相关发言帐号有200多个、4000多个网页,以及2万多笔发言,经过24场约谈,包括网路写手、公司关系人,以及几位被指名检举的,确实掌握证据,才做出开罚决议。
至于为何是以公平交易法第24条处分,孙立群说,是由于竞争对手不愿出面证实网路写手陈述内容对不对,竞争对手也没有提告,公平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毁谤,因此,无法引用公平交易法第22条营业毁谤,同时,公平会也不认为论坛内容有广告之嫌,因此,也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1条广告不实问题。
孙立群强调,阅读者依个人购物参考网路资讯的使用习惯,有可能基于信任多数亲身体验消费者的使用经验,列入购买特定商品参考,是发言回文者是否受厂商雇用或与其有利益关系,自然会影响阅读者对于其推荐内容或竞品比较的信任程度,进而影响是否购买该特定商品的决定。
而若以匿名发言的行销手法,对消费者而言,会降低对事业行销的认知,并无法知悉系事业所为,而提升该等写手目的性发言内容的可信度,而对竞争同业而言,隐藏身分的发言内容,使竞争同业也无法知悉究是竞争对手所为,或是消费者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