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1隻狗..兒子遭打死 老母求償1554萬僅獲賠2百多萬

绰号「黑仔」的龚姓男子被蔡姓友人怀疑抱走幼犬,蔡男呛龚男「拿命来赔狗仔」,并伙同杨姓、蒋姓、李姓3名男子痛殴龚男致死,蔡男等人被依重伤害致死等罪2年10月至9年不等徒刑确定;龚母对4人求偿1554万3188元,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因蔡男未参与斗殴,仅判3人应赔偿龚母216万3748元。

判决指出,蔡男饲养的土狗生了多只幼犬,陆续送养后仅留1只自己饲养,后来却遭龚男抱走幼犬,龚男遭追讨仍未归还,蔡后来传讯呛龚「齁,是谁叫你给恁爸抓狗?!」、「你最好是用你这条命来赔这只狗仔」。

2019年3月10日上午,龚男前往蔡男的鸽舍多次,在场少年见龚男上门通知蔡男,龚男反呛「出来打架!有种拿枪把我打死,我是英雄没在怕的啦!」。

蔡男便透过手机遥控李男、蒋男、杨男痛殴龚男,直到龚男倒地不起,才报案将他送往小港医院抢救,但龚男四肢多处挫伤、皮肤组织坏死,颅骨、颜面骨折,还有多处撕裂伤,经抢救1个月后宣告不治。

法院审理后,蔡男判刑2年10月,其余动手施暴的蒋姓、李姓、杨姓男子,则判7年6月至9年不等徒刑确定。

龚母不服,另对四人提告刑事附带民事求偿,包含丧葬费、医药费、精神慰抚金等,合计向蔡男等人求偿1554万3188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蔡男否认参与施暴,不愿负起赔偿责任,李男、蒋男则称求偿金额过高,杨男则在审理期间,均未到庭辩驳。

法官认为,蔡男虽未在场,但透过电话指示蒋男等人动手,与龚男死亡存有因果关系,须共同负连带给付责任。

一审法官加总后,认为精神慰抚金应以550万元为限,加上医药费、丧葬费等,扣除龚母已领取的67万元犯罪被害人补偿金,判蔡男等4人应连带赔偿537万2386元。

龚母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蔡男当时不在场,不知道李男对龚男的施虐方式及手段,加上龚男自己有肝硬化、全血球低下、贫血等疾病,客观上蔡男应无法预见龚男死亡结果,不负赔偿责任。

合议庭认定龚母仅能对李男等3人求偿,考量龚男本身就有疾病,李男等人仅需负8成责任,计算李男等人经济背景后,精神慰抚金改为300万元较为适当,计算后,改判李男等3人应连带赔偿216万3748元给龚母。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