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盟賴文正炒股案審理逾8年幾乎都減刑 此人翻船無罪變有罪

曾为上柜公司的伟盟工业负责人赖文正(右)因犯业务侵占、证券交易法高买低卖证券罪,一审被判5年6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各2罪各判3年、3年8月徒刑,未定应执行刑。资料照片。记者王宏舜/摄影

曾为上柜公司的伟盟工业负责人赖文正,侵占旗下采盟公司逾8亿元,其中4亿多元用来炒股,特侦组(已裁撤)起诉赖文正父子和股票作手郇金镛等7人,士林地方法院依业务侵占、证券交易法高买低卖证券罪判赖5年6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撤销原判决,依业务侵占罪判3年、高买低卖证券罪判3年8月刑,未定应执行刑。

赖文正2011年至2015年间,指示员工把采盟帐户内的7亿7026万4701元汇入黄金春帐户,侵占采盟公司款。又因伟盟、采盟公司2011年间共同投标的中部科学工业园区二林基地,调度使用农业用水计划工程,把预付工程款从伟盟拨付至采盟帐户后,转汇5215万元至黄金春帐户,也侵占采盟公司款。

士院指出,赖实际掌控人头证券帐户的交割银行帐户,侵占采盟公司款的8亿余元,有4亿7888万7千元用来炒作伟盟公司股票,事后赖文正陆续归还8亿2180万元。

赖文正辩称,采盟资本只有1亿8千万元,每年都做1百多亿工程,钱始终不够,黄金春是他早期的司机,用他的名字做关系企业「活水」,不够钱都由黄金春帐户借他们,有钱就回给此帐户。

赖表示,自己负责几个公司的财务「杠杆原理」,大家互相借钱,没有钱会再从外面调进黄金春的帐户,财务分配给不够钱的公司。赖称,特侦组只是取其中一段期间「就说我淘空采盟公司,这是胡扯」,可以调阅采盟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有没有借钱跟还钱,可从前面到后面一次计算。

士院认为从黄金春帐户汇出的款项,均为赖文正私人支出,与采盟公司公务或公司业务往来的公司行号无涉,侵占的款项并非基于同业往来,而是赖文正挪用采盟公司款私用。

操作伟盟股票部分,赖文正辩称,有买卖但没炒股。士院指伟盟因机场捷运工程与丸红公司有诉讼,当时媒体也报导赖牵涉彰化球场事件,为稳定股价,在股东压力和护盘维持股价动机下,找来姜献杰等人炒股。士院认定赖负责提供人头帐户及资金,与姜献杰、赖建志主导操纵股价的各项决策,刘玉明、郇金镛负责下单及联络金主,冯垂青则负责寻觅金主、协助姜记帐及日常庶务。姜、刘与赖建志侦审中都坦认犯行,冯垂青、郇金镛在侦查中坦认,但审理时翻供。

一审判决后,检方和被告皆上诉,高院认为转入人头帐户炒股的金额应为3亿余元,且原本无罪的采盟董事长黄金助参与犯行,也有罪。因案件人数众多,事实和法律关系繁杂,要调查的人证、事证甚多,且法律意见争议问题,自系属一审迄今已超过8年,应依刑事妥速审判法减刑。

除了赖文正外,儿子赖建志与刘玉明各依高买低卖证券罪判刑1年6月,缓刑3年,各支付公库50万、30万元;冯垂青判1年10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50万元;姜献杰判1年6月徒刑,郇金镛判1年10月。众人刑度都较一审略减。而黄金助二审被认定犯业务侵占罪,从无罪改处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