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500万取消迟缓儿交通补助? 台中市府:只是增加申请条件

台中市府强调只是增加申请条件,并没有要取消迟缓儿的交通补助。(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台中市议员29日指出,台中市政府为省下5百万的经费,传出台中市社会局将取消13至18岁迟缓儿每月1千元的交通补助,引发弱势家庭市府的抱怨。对此,社会局澄清,只是增加申请条件,并没有要取消。

民进党台中市议员陈淑华议员在议会质询时指出,迟缓儿的家长需要比一般人付出更多时间精力照料儿女,政府本来就应该给予较多的协助与关心,不过,近日却有家长抱怨,政府将取消13至18岁迟缓儿每月1千元的交通补助。她建议市府在政策与执行方面要更加体贴,让民众感受政府的关怀。市议员邱素贞也表示,市府一年总预算经费高达近2000亿元,不应该为了区区的500万迟缓儿预算就砍社福预算。另一名民进党台中市议员也直批,市府要有同理心。

对于市议员的指控,社会局长吕建德澄清,市府并未取消补助,只是增加申请条件,中央对于6岁以下幼童每月补助3千,不过台中市政府则放宽年龄至18岁,就是考量早期疗愈后的孩子会逐渐改善症状,并不是每个迟缓儿都需要继续疗育补助,因此规定13至18岁的孩子若有疗育需求,只要附上重大伤病卡或低收入证明就可以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