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将广设AED 抢救心肌梗塞

健康医疗网/李义辉报导

卫生署统计,台湾每年大约有两万名民众心肌梗塞疾病,送达医院前即心跳停止,救活率相当低,仅有1%到5%。为此,卫生署计划公共场所广设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器」(AED),并予以法制化,未来连小学生都必须学会操作。

▼抢救心肌梗塞 卫生署将广设AED(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今天并案初审紧急医疗救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一致通过每天平均有250名、50岁以上成年人通过或聚集的公共场所,都必须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器」。

另外,卫生署更研拟要将AED列入全民教育训练课程,向下扎根到国小学童,希望透过种种努力,可以增加突发性心脏停止患者获救机会,不让到院前死亡的悲剧一再发生。

卫生署医事副处长王宗曦表示,目前台湾AED密度仅每10万人口15.2台,以致心肌梗塞患者到院存活率偏低。日本近年来大力推广AED,突发性心脏停止个案的急救成功率已7%提高至38%。

王宗曦指出,希望到了105年,国内可以达到英国标准,每10万人口25台。未来修法通过,只要每天有250名、50岁以上成年人通过或聚集的公共场所,就必须设置AED。

卫生署估计,如果2016年要达到每10万人口25台的目标预期还要增加2254台。如果要采取高标,达成日本每10万人口234台的标准,则必须增加5万1000台。

不过,在公共场所广设「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器AED」,但如果民众不会使用,紧要关头也派不上用场。为此,王宗曦表示,目前正与教育部研商中,希望将AED全民教育训练延伸到国小学童。

由于许多民众担心引起麻烦,就算路边有人受伤或倒地不起,也不太愿意伸出援手。对此,王宗曦表示,修正案中也将参考美国加拿大国家「善良的撒玛利亚人法救人不受罚的精神,将急救行为所引发的刑事责任缩限于故意,而民事责任缩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

资料来源: www.healthnews.com.tw/